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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兼职科研团队成员申报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9-16 14:53:05 点击次数:

关于开展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兼职科研团队成员申报的通知

为进一步充实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简称 “研究中心”)的研究力量,研究中心选派学术委员会委员和中心专职研究团队成员担任兼职科研团队导师,根据团队成员的重点研究方向,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组建相应的导师制科研团队,充分激发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有效支撑校内教师的专业成长,提升研究中心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研究水平和服务能力经中心研究决定,开展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兼职科研团队成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2.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内中青年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热爱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工作,具有较强的科研意识和创新能力,能够积极参与研究中心组织的相关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4.具备一定的科研基础,近 3 年内曾参与或主持过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发表过相关领域学术论文(不少于 2 篇),或在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教学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

5.能够保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科研团队工作,遵守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表

《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兼职科研团队成员申报表》《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兼职科研团队成员申报汇总表》(可从研究中心网站http://gzyjzx.svtcc.edu.cn/下载),需如实填写并经所在部门(校内申报人员)和科研部门负责人(校外申报人员)签字盖章。

2.个人成果材料

个人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首页、项目立项通知书、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需按类别整理并标注清晰。

三、申报流程

1.材料准备:申报人对照本通知要求,准备完整的申报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齐全。

2.材料审核:研究中心收到材料后,将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材料。

3.资格评审: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组,结合申报人的科研能力、研究方向与研究中心发展需求的匹配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用的兼职科研团队成员名单。

名单公示与用:拟用名单将在研究中心网站http://gzyjzx.svtc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研究中心将向用人员发放《兼职科研团队成员聘书》。

、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10 月 30 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E-mail:scgzyjzx@163.com

、联系方式

中心网站:http://gzyjzx.svtcc.edu.cn/可查询申报表格下载、公示信息等相关内容)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 208 号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明德楼 903办公

邮政编码:611130

联系电话:028-82686290

联系人:王老师

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2025年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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