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第三届职业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奖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巩固提升四川职业教育研究水平,宣传四川职业教育研究成果,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决定开展第三届职业教育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本次评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以下成果可参加本次评奖: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作者公开发表或出版的与职业教育相关的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号)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市厅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或直接吸收进市厅级及其以上重要文件,或被市厅级及其以上领导采纳,并出具证明的研究报告(以证明出具时间为准);已结题的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以结项证书时间为准)。
二、申报方法
(一)申报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报送,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二)申报材料包括《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职业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职业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表》和《汇总表》需PDF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三)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名额不限。
(四)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严格把关,做好对申报成果意识形态、学术规范等的审核工作。
(五)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电子版发送至scgzyjzx@163.com,纸质版邮寄至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明德楼903室。联系人:王老师,028-82686290。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务必在《申报表》“申报人的承诺”处签章。
(二)个人申报限额问题
本次评奖不管是作为申报人还是参与人,每个人最多申报或参与2项个人成果。其中,个人独立完成成果限报1项,第2项只能是合作完成成果。
(三)申报人与参与人
申报人:必须是论文的第一作者;系列论文参与完成二分之一以上,且部分论文是第一作者;专著的主编或著者;研究报告的第一完成人;课题结项证书上的负责人。
参与人:必须是论文或系列论文的署名作者;专著封面的主编或著者,执笔人,前言后记明确参与写作的人员;研究报告的署名作者;课题结项证书上的参与人。
多人合作成果,若以个人或部分成员申报,须出具其他成员签字的同意证明。
(四)集体成果
集体成果不出现任何个人署名。以集体或单位名义申报的成果,须在《申报表》填写集体申报说明。集体成果一经申报不予变动,获奖后中心不提供任何个人获奖证明。
(五)凡申报参评的成果及其材料,评审结束后由中心存档,不退还本人。
四、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中心颁发获奖证书,给予奖励。
五、成果应用
(一)组织获奖成果推广交流
(二)向省级主管部门报送《成果专报》
附件:
《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职业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职业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