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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科学研究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08 21:28:49 点击次数:

各相关单位:

按照《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要求按照立项通知书中完成时间申请结项,中心按期对逾期未完成项目进行清理,2022年清理2020年(含)之前立项逾期未完成项目。

按照管理要求,重点项目和专项项目由中心统一组织结题评鉴,一般项目由负责人所在单位组织鉴定。根据工作安排,本次受清理项目须在9月30日前完成结题。中心拟于今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行一次结题评鉴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一般项目由负责人所在单位组织鉴定并寄送结题材料。请上述相关项目管理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题要求提前准备好结题材料,未按时参加结题评鉴会(寄送结题材料)或无正当理由长期拖延结项的,作撤销项目处理。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在5年内不得申报中心各类项目。

今后,中心将逐年清理逾期未完成项目。请各管理单位加强本单位在研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按期拿出高质量的成果。

                    

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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